籍骸
- 拼音
- [ jí hái ]
- 注音
- [ ㄐ一ˊ ㄏㄞˊ ]
- 简体
- 籍骸
- 繁体
- 籍骸
- 五笔
- tfs me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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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骸词语解释
⒈ 用草席裹尸骨。
籍骸引证解释
⒈ 用草席裹尸骨。 《宋史·范纯仁传》:“秦中 方饥,擅发常平粟振贷……或谤其所全活不实,詔遣使按视。会秋大稔,民讙曰:‘公实活我,忍累公邪?’昼夜争输还之。使者至,已无所负。
引邠寧 间有丛冢,使者曰:‘全活不实之罪,於此得矣。’发冢籍骸上之。”
⒈ 用草席裹尸骨。
⒈ 用草席裹尸骨。 《宋史·范纯仁传》:“秦中 方饥,擅发常平粟振贷……或谤其所全活不实,詔遣使按视。会秋大稔,民讙曰:‘公实活我,忍累公邪?’昼夜争输还之。使者至,已无所负。
引邠寧 间有丛冢,使者曰:‘全活不实之罪,於此得矣。’发冢籍骸上之。”